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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所需机房精密空调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所需机房精密空调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响应。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所需机房精密空调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响应。
      
      采购编号:ZC20130164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所需机房精密空调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计算机机房所需精密空调2台,单台制冷量不小于30KW。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规定;
      
      3、近三年有良好的类似项目业绩,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7月16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6楼604室,近芙蓉江路)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本项目不开标):2013年7月18日(周四)上午10:0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604室,近芙蓉江路)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本单位近三年类似成功项目业绩清单(内容需包括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限A4幅面2页以内)、在上海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点相关说明(非本市供应商提供,限A4幅面1页以内)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响应,本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系人:李玲珠、毛晓斌
      
      联系电话:62733397
      
      联系传真:62733353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7月9日
      
      编辑:Harris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所需机房精密空调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