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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严肃查处严重污染企业 绝不手软
  •   市政府常务会议8月5日举行,会议通报了“两高”环境犯罪司法解释以及实施意见,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东莞市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方案、加快建设残疾人居家康复项目等事项。
      市政府常务会议8月5日举行,会议通报了“两高”环境犯罪司法解释以及实施意见,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东莞市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方案、加快建设残疾人居家康复项目等事项。
      
      【重点议题】建筑节能
      
      出台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市政府今年批准设立“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规模为每年1000万元,直到2015年,3年共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及建筑能耗监测应用等工作。
      
      为规范使用这笔专项资金,会议审议出台《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资助范围、条件及标准等。
      
      《办法》提出,对受资助单位有申报材料不实;虚假申报、重复申报、多头申报、恶意骗取专项资金;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不配合评审和验收,或在评审及验收过程中造假等情形的,将终止资助并依法追回已拨付资助款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纳入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黑名单,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平台及其他媒体上公开通报,5年内不得申报有关资助。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nero)
      
      市政府常务会议8月5日举行,会议通报了“两高”环境犯罪司法解释以及实施意见,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东莞市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方案、加快建设残疾人居家康复项目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