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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机房配电增容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机房配电增容项目(重新招标),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机房配电增容项目(重新招标),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机房配电增容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24-13160592C)。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南路95号;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机房配电增容项目(重新招标),预算造价541368元。发包价:479821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机房配电增容项目(重新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另加高、低压配电室的装修(拆除一堵隔断墙,加装进出防火门和逃生防火门)。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实行总价包干。
      
      2.5工期要求:总工期:4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通过宁德市电业局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闽建筑【2007】35号、闽建筑【2009】16号文件要求,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的企业,且未被清出名录库;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8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等资料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10月9日上午10时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代理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407室开标大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投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或未按上述规定进行核验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招标人: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南路95号
      
      电话:0593-2955295
      
      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25265,传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吴勇洛  陈红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帐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帐号:100012691890010001
      
      
      编辑:Harris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机房配电增容项目(重新招标),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