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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法院2012中央装备专款采购招标公告
  •   沂源县人民法院2012中央装备专款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沂源县人民法院
      沂源县人民法院2012中央装备专款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沂源县人民法院
      
      地址:县城鲁山路北侧联系人:白主任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五楼联系方式:0533-612019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沂源县人民法院2012中央装备专款采购
      
      编号:YYGK2013105
      
      四、采购内容及标的情况:
      
      本项目为沂源县人民法院2012中央装备专款采购,共分为5个标的,每个投标人最多中1个标的。
      
      标的1:标志性装备;标的2:科技法庭、监控系统32路数字硬盘录像机及数字高清摄像头;标的3:舆情系统、电子印章;标的4:微机、大审判庭音响设备及科技法庭音响、话筒、执法录像仪、照相机、UPS电源、激光打印机;标的5:访客管理设备。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的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标的2: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成熟软硬件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无不良行为记录。
      
      标的3: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产品具有电子认证使用密码许可证。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标的4: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标的5: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报名者须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有效证书证件(副本)复印件到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五楼513室
      
      时间:2013年9月25日~2013年9月30日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直接购买
      
      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八、开标日期:2013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淄博市沂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沂源县博沂路兴国矿业5楼会议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徐明尹迪
      
      电话/传真:0533-61201931386432054818605334370
      
      E-mail:zdgllj@163.com
      
      2013年9月25日
      
      (nero)
      沂源县人民法院2012中央装备专款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沂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