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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导视系统及UPS系统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   招标编号:CG13-00-1529      招标代理: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      报名截止:2013-12-06   

      招标编号:CG13-00-1529
      
      招标代理: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
      
      报名截止:2013-12-06
      
      所属地区:辽宁
      
      所属行业:电脑网络计算机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委托,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导视系统及UPS系统设备
      
      (二)项目编号:CG13-00-1529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共1个品目,本次采购1个品目。
      
      1.采购内容
      
      品目品目名称品目类别采购内容完成时间完成地点质量保证期工程质量要求
      
      001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A9999环境监控系统LED发光导视系统UPS电子导视系统数字无线显示终端LED发光导视系统LED发光导视系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沈阳12个月
      
      2.商务要求
      
      品目品目名称品目类别商务要求
      
      001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A99991.投标人应是具有全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2.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货物的供货与安装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货物的来源渠道合法。
      
      3.其他要求
      
      品目品目名称品目类别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资格后审报价形式
      
      001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A9999不接受不允许不允许金额
      
      4.支付条款
      
      支付条件满足后,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下达支付指令,由主体按支付方式支付到投标账户。
      
      品目支付序号支付条件支付比例支付主体和支付方式
      
      0011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90.0%采购人国库授权支付
      
      2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10.0%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品目其他条件
      
      0011.要求现场踏勘,提供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2.提供售后服务计划及易损件报价表。
      
      三、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henyang.gov.cn)“首页-重要通知”公布的“沈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供应商方能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从即日起至本公告公示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售价:(人民币)伍佰圆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12-0614:00
      
      2.递交地点: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3.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递交份数:投标文件四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投标无效。
      
      六、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3.本次采购,有效的采购文件类型的采购序号为采购序号。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六经街一号
      
      联系人:雷书霞
      
      电话:024-23326636;1394029592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联系人:金玲
      
      电话:024-22853199
       (nero)
      

      招标编号:CG13-00-1529      招标代理: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      报名截止:201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