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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文化中心、商务写字楼及市民服务中心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  星沙文化中心、商务写字楼及市民服务中心建筑智能化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2008】712号文、长县发改投【2008】104号文、长县发改投【2011】2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1.招标条件
      
      星沙文化中心、商务写字楼及市民服务中心建筑智能化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2008】712号文、长县发改投【2008】104号文、长县发改投【2011】2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代建单位为长沙县工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星沙文化中心、商务写字楼及市民服务中心建筑智能化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其中包括一期图书馆、档案馆(8层)、健身和文体中心4层、一期地下室,二期商务写字楼17层、市民服务中心4层、二期地下室。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900万元(文化中心建筑智能化工程约800万元,商务写字楼及市民服务中心建筑智能化工程约1100万元)。(具体招标面积、投资以设计图纸及清单发布为准)。
      
      2.4工期要求:与土建和装饰工程施工同步,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须通过第三方质量检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星沙文化中心、商务写字楼及市民服务中心的综合布线系统(语音、网络)、计算机网络系统(内网、外网、智能网)、有线电视系统、公共信息发布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视频会议系统、机房工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具体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和公安部门核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企业近五年内(即2009年3月至2014年2月)完成过1个以上(含一个)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同时提供经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类似业绩的政府或其它职能部门的查询网站网址,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备案表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和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其中土建施工员1人,安装施工员2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从2014年2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31-84011086
      
      招标人:长沙县工务局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31-84071740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
      
      招标代理公司: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393号澧水大楼1504室
      
      联系人:习先生
      
      联系电话:0731-8291868618975167528
      
      传真:0731-82918686
      
      邮箱:563741975@qq.com
      
      编辑:Harris

     星沙文化中心、商务写字楼及市民服务中心建筑智能化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2008】712号文、长县发改投【2008】104号文、长县发改投【2011】2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