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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全市各区县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2014/3/10 0:07:40 作者:UPS应用 来源:UPS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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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全市各区县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全市各区县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采购范围、交货期、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机房精密空调设备的供货。(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人民币210000.00元(财政预算内资金)。
3、采购范围: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采购文件所包含的内容的要求,完成材料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维护保修等的所有工作。
4、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6、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商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如不是所投主要产品(精密空调)的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代理商(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主要产品(精密空调)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4年3月7日起至2014年3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电话:0754-88166891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请根据附件申请表中要求开具)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各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4年3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3、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4年3月28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科技中路10号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人电话:0754-8848169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3月7日起至3月13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3月13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采购文件(请点击下载)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请点击下载)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编辑:Harris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全市各区县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