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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行政服务中心UPS电池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关于锡山区行政服务中心UPS电池采购项目的二次询价公告(项目编号:XSZFCG(X)20140057)

      招标编号:XSZFCG(X)20140057
      
      招标代理: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无锡市锡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报名截止:2014-04-23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电子电器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关于锡山区行政服务中心UPS电池采购项目的二次询价公告(项目编号:XSZFCG(X)20140057)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受无锡市锡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UPS电池采购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锡山区行政服务中心UPS电池采购项目二次
      
      XSZFCG(X)20140057
      
      二、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及内容:
      
      (一)项目清单及参数: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1胶体蓄电池12V-200AH只64
      
      2蓄电池间连线每根40cm,2.5平方根64
      
      3蓄电池层间、列间连线4米,2.5平方根8
      
      蓄电池性能要求:
      
      1、胶体蓄电池10h率放电容量为200Ah,采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单只电池电压采用12V,64节胶体蓄电池。
      
      2、当胶体蓄电池在环境温度-40℃~+50℃条件下,其性能指标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设计寿命应不低于10年。
      
      3、25℃下,浮充电压2.27~2.30V每单格,循环使用2.35V每单格,最大不超过2.40V,最大充电电流为0.05C(A)。采用EPDM橡胶,排放压力10.5~14KPA,封闭压力为7KPA。
      
      4、蓄电池间连线应选用铜芯电缆软连接,连接线头应采用阻燃塑料制成,并具有防腐措施。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型。
      
      5、蓄电池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逸出。
      
      6、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极板厚度应与使用寿命相适应。
      
      7、电池电压均衡性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二个电池的开路电压差不超过20mV(12V蓄电池)。
      
      8、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在电池内部会再化合,实际上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超过99%的气体将会再化合。
      
      9、蓄电池在大电流放电后,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10、蓄电池封置90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95%。
      
      11、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8%。
      
      12、蓄电池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2%。
      
      13、蓄电池在-40℃和45℃时封口剂无裂纹及溢液。
      
      14、电池外壳及盖材料采用ABS。
      
      15、正负极板栅是由铅、钙、锡合金浇铸而成。电池活性物质是由高纯度(99.9999%)的铅制成的,这些铅已将杂质含量控制到最小,而这些杂质是导致极板被腐蚀和产生自放电的主要原因。
      
      16、电池隔板是由超细玻璃纤维制成,具有完全的耐酸性能,能充当海棉一样的吸酸能力,使电解液在电池内不具有流动性,并在放电过程中需要酸时,保持足够酸的供应量。“S”形包板方法的应用,有助于减少由于电池底部枝晶或铅粒造成的短路问题。
      
      17、供应商成交后2天内需提供本公司电源工程师至少叁名具备国家工信部颁发信息化工程师证书和国家电源协会颁发电源工程师证书原件。
      
      18、成交供应商可对原有配套不间断电源设备进行终身维护。
      
      (二)其他要求:
      
      1.项目总报价包括产品、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税费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成交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项目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供方应派专人到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对发现的问题应负责及时解决
      
      3.项目质保期:蓄电池质保期为五年,在质保期内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免费更换电池。在蓄电池运行期间,供方应每半年派专人无偿到需方现场对蓄电池的维护及活化进行指导。在任何时候,需方需要备品备件,供方都应能保证及时提供。系统运行后,供方应能充分保证售后服务,随时无偿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
      
      4.付款方式:完成供货安装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10%等一年后付清。
      
      5.项目验收:本项目由采购人依据根据国家和部颁标准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验收。
      
      6.成交单位报价前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7.本项目采购预算:134400.00元。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企业。
      
      四、项目报名: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如实填写《锡山区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该表可在锡山政府采购网“采购需知”栏内下载)于2014年4月22日前电邮至:xscgzx_88702116@163.com,如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报价人报价前须交纳报价保证金13000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4月22日前交纳至锡山区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参加询价的单位必须自行将报价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交纳,禁止第三方代交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价时携带该银行有效进账凭证原件备查。采购中心将在到账截止后统一查询报价保证金到账情况。询价时,将根据银行出具的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报价单位是否具有报价资格的依据。
      
      收款单位名称: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锡山支行
      
      账号:650101040217209
      
      联系人:黄赟斐电话:0510-88702116
      
      五、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
      
      2.报价人有效的加盖报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时必须提交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报价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格式见附件3);
      
      4.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报价人为其交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报价时必须提交社保交纳证明材料原件);
      
      5.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时必须提交参加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6.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7.服务承诺(格式自行设计);
      
      8.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注:报价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报价人名称。
      
      以上报价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无效报价文件的确认:
      
      报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
      
      1.未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的;
      
      2.报价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5.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7.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8.报价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报价文件中有询价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
      
      10.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的;
      
      11.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2.不同报价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报价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4.不同报价人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报价的;
      
      15.报价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七、报价方式与时间:
      
      1.报价方式:现场报价。
      
      2.报价文件接收时间:2014年4月23日13:00至13:30,截止期后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州中路1号四号楼309室。
      
      八、答疑事项:
      
      锡山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吴新锋
      
      电话051088203676
      
      九、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州中路1号四号楼304室
      
      电话:0510-88226816
      
      联系人:华建琦、黄赟斐
      
      邮编:214101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2014年4月17日

    编辑:Andly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关于锡山区行政服务中心UPS电池采购项目的二次询价公告(项目编号:XSZFCG(X)2014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