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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机房及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该单位的中心机房及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该单位的中心机房及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心机房及指挥中心建设采购(HAKFDL-招标-2014008)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中心机房及指挥中心建设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第五部分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做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的指挥中心(含液晶拼接屏)和机房的成功案例。
      
      (3)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谈判响应单位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谈判响应单位2013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心机房部分中的(交换机、UPS电源、环境监控、精密空调、灭火系统)所投品牌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提供原厂三年质保函原件;同时要求具有执行指挥中心系统中的(序号1、2、4-22)产品须要原厂提供三年授权及质保书并要求其中(序号1、2、4-8)为同一品牌;(序号9-10)为同一品牌;(序号11-12)为同一品牌;(序号13-14)为同一品牌;(序号16-22)为同一品牌。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投标邀请函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传真至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传真:0517-83930178,并电话与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联系人:刘希浩电话:133014088010517-83930178。同时传真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传真:0517-83715279,并电话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联系确认,电话:0517-83713070。
      
      注:如果投标人未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4年5月22日下午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5月22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403会议室(福州路1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建伟电话:18952396599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5月22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403会议室(福州路18号)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刘希浩电话:0517-83930178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潘主任电话:13770358588
      
      (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联系人:刘凯电话:0517-83715279
      
      (4)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陈建伟电话:18952396599
      
      (5)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6)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淮安市委东大院机关服务中心二楼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到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50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在2014年5月22日下午14:00至14:30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建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4-4-30
      
      编辑:Andly

    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该单位的中心机房及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