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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标准:生态建设推手(2)
  • 两大规范针对性地提出按照收集、贮存、拆解、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来规范。


      两大规范针对性地提出按照收集、贮存、拆解、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来规范。
      
      记者在两大规范的发布稿中看到,规范针对不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分别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针对性地提出按照收集、贮存、拆解、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来规范,同时在各环节中对特定产品进行了较详细的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在谈到两大规范的创新点时,穆京祥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了合理的分类(七大类)。据穆京祥介绍,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概念及范围的界定,是《技术规范》制定过程中的创新之一。经过反复讨论,规范最终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成了计算机产品、通信设备等七大类,并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材料。
      
      二是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过程中可能造成较严重环境污染或人身健康危害的环节和产品做出了明确控制要求。例如这七大类产品中应预先取出的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取出后的处理方法,如物理、化学甚至焚烧方法;重点产品及重点环节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可以说,这对于减轻环境污染和人身健康危害起到了技术规范的重要作用。
      
      三是对可能对环境和人造成比较大的安全隐患的过程给予了明确的要求。例如禁止随意拆解废冰箱的绝热层。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冰箱绝热层里的发泡剂含有消耗臭氧层的氯氟烃(CFCs)等物质,超过冰箱制冷系统含量的两倍多,如果只对冰箱制冷系统CFCs进行收集、处理,实际上只完成冰箱所含CFCs三分之一的处理工作。
      
      “冰箱制冷系统CFCs的收集和处理成本较低且技术相对简单,在讨论时基本达成了共识,但冰箱绝缘层的处理回收成本很高,因此争论很大。”穆京祥说。尽管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最终这个问题在两大规范中都解决了,既体现了对污染物控制的要求,又考虑了当前我国回收处理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成本控制。
      
      标准制定:随时吐故纳新
      
      在编制过程中,两个规范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涉及内容多是新领域中的新问题,因此多处标准的制定都吸纳了最新的研究成果。
      
      据穆京祥介绍,两大规范虽然发布的时间不同,但二者其实是一脉相承的。据了解,在编制过程中,中国电子设计研究院组织了国内外几十家有关单位,包括大学、研究所、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环保企业等进行研讨。“在编制过程中,这两个规范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穆京祥说。据他透露,由于涉及内容多是新领域中的新问题,因此多处标准的制定都吸纳了最新的研究成果。
      
      例如在讨论含铅的显像管锥玻璃在自然界中随意放置是否会污染环境时,编制组便依据华东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的研究成果,即显像管锥玻璃被雨水浸泡后有铅的浸出,造成土壤、河水的污染。因此在《设计规范》中便规定在运输及贮存显像管锥玻璃时要有防雨设施。
      
      与此同时,由于目前冰箱生产的新工艺中,保温层中的发泡剂已由环戊烷替代了原来的氟里昂,在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废弃冰箱中的环戊烷发泡剂实行回收。据穆京祥介绍,德国对处理废弃冰箱中的环戊烷发泡剂还没有发布明确的规定,但德国对化学工业制定了《TAluft(2002)》[控制空气污染的技术规定]标准,其中规定向大气排放的环戊烷浓度不应超过0.058克/立方米空气和排放速率不应超过35克/每小时。
      
      “德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在上述指标限制之下,回收废弃冰箱的环戊烷发泡剂,回收后实际上还是作为燃料焚烧的。”穆京祥说。而环戊烷在空气中遇到引火因素(静电、烟火等)时,会发生爆炸。因此《技术规范》中便明确规定了回收环戊烷时,处理设备应设置专用的环戊烷的回收装置,且处理设备及回收装置应密闭和负压,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漏装置及应急措施。
      
      此外,据穆京祥透露,在编制过程中,起草小组还将铅酸蓄电池的处理方法及物理发泡剂的回收方法这两项最新的研究成果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目前均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
      
      广泛应用:回收体系待完善
      
      尽管可以借助政策提高回收量,但手机、打印机等日常用品如何纳入正规回收体系,同样需要研究。
      
      据了解,我国目前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多是个体户,从业人员几十万。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今后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将实施集中处理的原则。
      
      穆京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按每个企业年处理1~2万吨计算,企业将超过400家,“规范的制订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减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序排放5000~10000吨/年,使其健康发展,同时减少和控制废弃电器电子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穆京祥说。
      
      与此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处理企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企业因没有工程设计标准,处理设施安装运行后,项目中缺少必要的工程设施,存在工程安全、污染环境的风险。此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较多,在处理过程中所面临的不同工艺路线、不同处理设施对工程建设要求也有较大差异,这就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穆京祥认为,《工程技术规范》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建设项目的各专业领域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各项工程设计要求,重点解决本领域的工程设计过程中缺乏专业性较强的设计标准,对目前我国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快速发展阶段,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保障措施。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伴随着规范的发布,我国回收处理企业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
      
      2003~2009年的探索阶段。随着大量回收处理企业参与了两大规范的制定,整个行业对于回收处理技术和工程的规范认识逐渐趋同。在这期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使得全社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量出现了大规模增长,从客观上促进了回收处理企业不断做大。
      
      2009~2011年的起步阶段。随着两大规范的发布实施,企业在自身技术及规范建设方面开始逐步落实,涌现出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回收处理企业。
      
      据了解,2011年,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许可认证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已达100多家。但穆京祥坦言,这一时期,回收处理企业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从最初“没饭吃”,到规模大到处理不了。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穆京祥认为,主要原因是处理能力和技术水平达不到。二是这100多家经过许可认证的企业并非全部达到了相关技术和规范的要求,甚至某些所谓的处理企业仅仅只是拆解企业。“拆解企业处理过的产品,应该交给谁,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监管措施,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环境污染的可能。”穆京祥说。
      
      2012年,回收处理企业在规模上将上一个大台阶。随着《电子废弃物处理资格许可》、《电子废弃物处理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的发布,回收处理企业将取得一个比较大突破。
      
      同时穆京祥也认为,现阶段我国回收处理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回收体系建设。“没有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单靠回收处理企业自己的力量,有点力不从心。更何况,政策下的废旧家电也不是全部流入了正规回收处理企业。“穆京祥说。
      
      他认为,尽管可以借助政策提高回收量,但废旧电器电子不仅包括家电,还有手机、打印机等日常用品,这些产品如何纳入正规回收体系,同样需要研究。因此他强调,鼓励、促进正规回收处理企业的发展,不仅要靠一些技术规范和标准,更重要的是要在全社会建立起一个完善、健康运行的长效回收机制。
      
      编辑:Harris

    两大规范针对性地提出按照收集、贮存、拆解、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