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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对重点用能数据中心进行专项监察
  • 工信部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对重点用能数据中心进行专项监察。

    4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提升,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工信部将于2021年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其中包括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
      
      工信部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对重点用能数据中心进行专项监察。按照《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3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能耗测评方法》(YD/T2543-2013)等标准,核算电能利用效率(PUE)实测值,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节能监察执法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督促约束作用,强化工业节能执法效力。
      
      编辑:Harris
      
      

    工信部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对重点用能数据中心进行专项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