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CNDCP)不是强制执行的欧盟官方规范,只是一份数据中心行业的公约/自律倡议,但被欧盟区域90%的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和数据中心运营商自愿接受。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构成重大威胁,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碳中和”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了无碳未来的愿景。我国提出要在2030年之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当今热词。
了解国际上一些国家或地区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等议题的战略与计划,特别是针对数据中心行业的相关绿色发展与碳中和等具体的指标、要求、技术、方法、策略、措施、机制、体系等内容,将会对我们有着比较、甄别、参考和借鉴的作用。
欧洲《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是一项在特定区域环境中具有较为完整的要求、指标、策略、措施、机制的数据中心行业参与方的自律倡议与活动,并与欧洲的相关战略计划所呼应。
一、CNDCP产生的背景
早在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就启动了“气候中和”计划。以鼓励世界各地的利益相关者(个人、公司、组织、国家等)努力实现净零排放和气候中和的世界。目标是到2050年建立一个“气候中和”的世界。
气候中和是指在大气温室气体排放量(GHGs)和清除量之间实现平衡。就目前气候中和而言,气候中和与净零排放是同义词。在利益相关者层面上,气候中和也需要考虑区域或局部的地球物理效应,减少或避免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家,其它国家通过长期捕获温室气体项目的碳信用进行补偿。
2019年12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增长战略文件《欧洲绿色新政》。提出了通过向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转型,使欧洲到2050年成为全球首个气候中和的大陆,以阻止气候变化、促进欧洲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
《欧洲绿色新政》需要绿色基础设施。欧洲的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运营商和贸易与技术协会致力于《欧洲绿色新政》,实现《欧洲气候法》2030目标中更广泛的温室气体减排要求,利用技术和数字化实现到2050年使欧洲气候中和的目标。为确保数据中心成为欧洲可持续未来的一个组成部分,欧洲的数据中心提供商/运营商和贸易与技术协会认可到2030年使数据中心实现气候中和。
在此背景下,在《欧洲绿色新政》通过一年之后的2021年1月21日,欧洲领先的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和数据中心运营商(AWS、谷歌云、Equinix等)作为《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CNDCP)的发起创始人。首批由24家数据中心行业公司及14个贸易与技术协会签约该项公约,承诺自律倡议。这是欧洲一项历史性的、前所未有的、由一个行业主动倡导的、向区域环境变化——气候中和的行业发展举措,实施到2030年使欧洲的数据中心实现气候中和。
《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CNDCP)设定了量化的数据中心效率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率等的要求,并为实现这些要求提出了策略与措施,也为实施、跟踪、评估这些目标的进展和监管建立了一套体系框架。
二、CNDCP的自律机制与监管机制
1.CNDCP的签约对象
《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是一项自我承诺、自我执行、自我监管的行为与举措。
《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的签约对象分两种:贸易与技术协会和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和数据中心运营商。
签约方同意自律倡议的要求,并接受CNDCP的管理约束。董事会批准后,即成为CNDCP的会员。
至今(2022年1月,即CNDCP发布一周年之际),已经有欧洲各地的22个贸易与技术协会签署公约/自律倡议,57家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和数据中心运营商签署公约/自律倡议,包括了在欧洲最大(欧洲公司和非欧洲公司)的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以及中小企业的参与者,占了欧洲市场上90%的数据中心行业服务提供商/运营商。
2.CNDCP的自律机制
《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的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会员,必须遵守与执行公约/自律倡议,设定积极长远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目标,将促进欧洲向更绿色经济的必要转型。
会员承诺自律通过以下五个方面的实施,为2030/2050制定分阶段可实施的、可测量的目标,确保其数据中心达到气候中和:
•用可测量的目标证明能源效率;
•购买100%无碳能源;
•优先考虑节约用水;
•重用和修复服务器;
•寻找回收热量的方法。
《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的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会员采取自我承诺、自我执行、自我监管的自律机制。同时会员的履约状况需进行自我评估,以及自我调整。
3.CNDCP的管理机制
设立CNDCP董事会。董事会设六个席位。董事会席位分配为:欧洲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联盟(CISPE)代表一席;欧洲数据中心协会(EUDCA)代表一席;协会代表两席;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代表两席。董事会将选举一名主席。董事会席位通过选举产生,但提供商/运营商只能投票选举董事会提供商/运营商代表的两个席位。协会的两个席位也是如此。
董事会负责协调所有会议,监督投票过程、决策和任何工作组。
每年为CNDCP组织不少于四次的会议,包括与欧盟委员会每半年举行一次的会议。
所有董事会成员将出席与欧盟委员会的半年期会议。以及必须参加每年至少75%的CNDCP会议。
所有CNDCP会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与欧盟委员会的会议。
CNDCP设立工作组,以解决与公约/自律倡议有关的特定问题。所有工作组向所有会员开放。工作组必须包括不少于一名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会员和一名协会会员。将向所有会员报告工作组活动、会议记录和结果。工作组会议将向所有会员开放。
现有三个工作组:
1)效率指标工作组:该工作组制定新的数据中心效率指标的提案。
2)水资源保护工作组:该工作组为正确的水资源计量和相关的水资源保护目标编制建议。
3)循环经济工作组:该工作组从会员收集有关适当再利用和修复目标的输入和数据,并制定再利用和修复目标的提案。
CNDCP的一个关键作用是促进与公约/自律倡议和策略建议的变更的有关决策过程。
CNDCP的所有变更都将通过彻底的协商过程进行,并将在至少一次会员会议上进行审查和公开讨论。在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公约/自律倡议和策略建议变更之前,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会员将对变更进行投票。至少三分之二的投票同意才支持相关的变更决议。
CNDCP的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会员必须证明遵守公约/自律倡议。
欧洲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联盟(CISPE)和欧洲数据中心协会(EUDCA)将向其会员提供第三方担保公司对该会员的支持。
CNDCP的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会员的项目经过初始的测量与认证后,将每四年报告一履约情况。
CNDCP的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会员未能满足公约/自律倡议中相关要求,需向董事会主席提交解决问题的计划。并且必须在提交计划后6个月内解决问题。
4.CNDCP的监督机制
《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确立的自律倡议,是由全体会员参与,在欧盟委员会的支持下合作开发制定的。它既支持《欧洲绿色新政》在到2050年使欧洲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气候中和的大陆地区。也支持《欧洲气候法》到2030年使欧盟数据中心气候中和的目标。
欧盟委员会或许通过支持建立《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将其称为欧盟的共同标准,有助于防止个别会员国对气候中和数据中心的目标,采取不一致的做法。以减少市场混乱,减少不同可持续性标准的扩散,从而导致执行效率低下的后果。
CNDCP董事会定期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各类报告。包括公约/自律倡议和策略建议的变更报告,变更报告经欧盟委员会进行审查、评估,确定是否采纳,在欧盟委员会和CNDCP联合会议后,可获得批准。
欧盟委员会每年两次与CNDCP会员召开会议,并审查公约/自律倡议的执行进展和状况评估,是否保持会员的地位。
CNDCP的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会员的履约状况可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审计,进行监督。
三、CNDCP的5个方面
《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的核心内容是对数据中心行业的能源效率、清洁能源、节水、循环经济以及循环能源系统的五个方面,设立了自律倡议所引导的、也使CNDCP的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会员能够普遍接受(也必须要接受)的、定性与量化结合的、影响欧洲数据中心气候中和主旨实现的关键目标。
1.能源效率
欧洲的数据中心和服务器机房应满足高能效标准,这将通过适当的用电效率(PUE)目标来证明。
到2025年1月1日,在寒冷气候下满负荷运行的新数据中心将达到年度PUE=1.3的目标,在温暖气候下满负荷运行的新数据中心将达到年度PUE1.4的目标。
1)现有数据中心将在2030年1月1日之前实现这个目标。
2)这些目标适用于最大IT功率需求大于50KW的所有数据中心。
3)鉴于欧盟委员会有兴趣创建新的效率指标,行业协会将与相关机构或组织合作,以创建新的数据中心效率指标。一旦制定,行业协会将考虑基于这个指标设定2030的目标。
说明:
1)每年依据ISO/IEC30134-2:2016或EN50600-4-2对电能使用效率(PUE)进行测量。
2)对于计划IT容量小于等于2MW的数据中心和服务器机房,建筑空间和一般用途的办公空间、辅助设备所消耗的能源,不列入PUE计算中。
3)凉爽气候是指根据欧盟统计局编制的NUTS2区域2019年的年度数据,达到或低于49.99的凉爽度日测量值的气候。
4)温暖气候是指根据欧盟统计局编制的NUTS2区域2019年的年度数据,气温日测量值等于或高于50.00的气候。
5)满负荷是指数据中心投入运营24个月后达到满负荷。如果数据中心使用的电力容量低于75%,则数据中心运营商可以免除其运营24个月的数据中心10%的满负荷,前提是这些数据中心使用的电力容量基于功率计测得的电力,计算90天滚动期间临界负荷,与计划的数据中心设计临界负载容量相比。
6)新建数据中心是指2025年1月1日之后开始建设的数据中心。
2.清洁能源
数据中心将通过购买清洁能源来匹配其电力供应。
1)到2025年12月31日,数据中心的电力需求将达到75%的可再生能源或按小时计算的无碳能源。
2)到2030年12月31日,将达到100%。
说明:
1)可再生能源是指根据《EC-2009-28指南》确定的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无碳能源是指利用风能、太阳能、气热、地热、水热和海洋能源、水电、生物质、垃圾填埋气、污水处理厂气体、沼气、核能以及碳捕获和储存产生的任何类型的发电。
2)可再生能源根据CSNEN50600-4-3定义的可再生能源系数进行计量;或者公司也可以根据公开的方法测量可再生能源或无碳能源;公司也可根据公布的第三方方法(如Green-e、RE100或温室气体协议)测量可再生能源或无碳能源。
3)可再生能源可以在欧盟成员国的设施、国家或公司投资组合层面进行计量。
3.节水
数据中心将节约用水,并设定远大的节水目标。
1)到2022年,数据中心运营商将制定一个年度用水效率(WUE)目标,或设定一个节
水指标,新的数据中心将在2025年实现这一目标。
2)现有数据中心将在2030年实现这一目标。
3)根据数据中心的设计规范,水计量方式与指标可能会有所不同。
说明:
1)水使用效率的测量采用绿色网格(TGG)WP#35白皮书《水使用效率(WUE):绿色网格数据中心可持续性指标》的方法。
4.循环经济服务器、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电气部件的再利用、维修和回收是数据中心运营商的优先事项。
1)数据中心将为循环经济实践设置高标准,并将评估其使用过的服务器设备的100%重复使用、维修或回收。
2)数据中心运营商将增加修复或重复使用的服务器材料的数量,并将在2025年前创造修复和重复使用的目标百分比。
5.循环能源系统数据中心热量的再利用提供了一个适合特定环境的节能机会。数据中心运营商将探索与
区域供暖系统和其他热用户互连的可能性,以确定将新数据中心收集的热量送入附近系统的机会是否切实可行、环保。并具有成本效益。
四、CNDCP的19项倡议
《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是在欧盟委员会支持下,由全体会员共同讨论、修改和制定。为了有效实施《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的自律倡议和实现总体目标。在CNDCP中提出了19项倡议,作为策略与建议,除了《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会员之外,也需对欧盟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提出必要的提议和响应。
1.确保绿色公共采购指)和可持续分类目录
将气候中和型数据中心的自律倡议视为数据中心的合格可持续性标准。
2.鼓励会员国将气候中和型数据中心自律倡议纳入其国家采购框架,并防止在数据中心可持续性方面采取不一致的国家做法。
3.要求成员国确保公共部门新建数据中心的开发或现有公共数据中心的改造必须满足自律倡议规定的要求。
4.为签署自律倡议的中小型企业数据中心运营商提供能源效率措施的财务支持,以帮助他们实现其目标。
5.推动可用于信息通信技术部门高新高效技术的研究和投资。
6.成员国应确保公司清洁能源采购和可再生能源公开招标计划能够共存,而不会对买卖各方造成不利影响。
7.成员国应将其可再生能源的增收费作为一种机制,鼓励所有行业的自愿买家购买可再生能源。
8.加强《可再生能源指南》第15.8条和第19条中的规定,以确保制定远大的计划,实现公司清洁能源的采购。
9.作为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的一部分,要求成员国制定电力脱碳的目标期、途径和措施。
10.成员国应充分重视各种灵活的零碳和低碳资源,使其能够进入系统服务市场,并成为电力系统的资源。
11.支持创建一个可互操作、开放的智能电网数据平台,使行业状况能够在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DCIM)应用程序中反映。
12.为成员国制定用水指南,简化和促进工业用水和其他非饮用水源的再利用。
13.在整个欧洲进行标准化、一致性和高质量的水流域风险评估。
14.避免限制循环经济物质流动的策略,包括废物运输。电子行业的供应链、生产链、维修和再制造是全球化的。
15.让数据中心运营商和原始设备制造商参与策略制定,如闭环制造以确保采用系统方法及适应现有的最佳实践。
16.通过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原则的策略和目标,以适应电子废物的再利用和翻新。
17.认识热量回收和再利用是减少房地产开发商、建筑业主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排放的能源。
18.制定策略框架,促进和鼓励任何能源密集型行业与社区或企业合作开展热回收和再利用项目。
19.确保策略认可其他循环方法,如闭环热回收,并且不限制替代热回收技术的机会。
五、结语
《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CNDCP)是在欧洲/欧盟特定的区域范围内得以开展与实施,不是(欧盟委员会)官方的但受官方的支持与监督,自发自律形成了数据中心行业的公约/自律倡议,并且有一套的自律、管理、监督机制得以确保CNDCP实施和进阶。
CNDCP中定性的要求与量化的指标构成了实施、测量、监督、评估的依据。其中,一项达标并不难,项项达标就很难。在CNDCP中PUE不是难点,100%清洁能源就较难。自愿承诺就要自愿承受,这个是自律公约的特性,也是市场机制下,非官方强制要求的自愿选择。
编辑:Harris
《气候中和数据中心公约》(CNDCP)不是强制执行的欧盟官方规范,只是一份数据中心行业的公约/自律倡议,但被欧盟区域90%的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和数据中心运营商自愿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