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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竞价 全面试点
  • 2012年12月10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出了重要公告《关于全面开展协议竞价试点和机型替换有关工作》。本刊记者了解到此公告主要是为解决协议供货部分产品型号存在的价格虚高问题,建立协议供货产品价...

    2012年12月10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出了重要公告《关于全面开展协议竞价试点和机型替换有关工作》。本刊记者了解到此公告主要是为解决协议供货部分产品型号存在的价格虚高问题,建立协议供货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采购中心选择协议供货部分品目,组织开展了协议竞价工作。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暴露问题、总结经验、掌握规律,中心决定全面开展协议竞价试点和机型替换有关工作。
    具体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1   协议竞价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根据协议供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和投标人相关承诺,从2011年10月开始,采购中心选择投影机、移动硬盘、分体空调、复印机、U盘、照相机等协议供货产品,开展了协议竞价试点工作,即通过系统选择部分协议供货项目转为通过网上竞价方式实施采购,不再执行协议供货;竞价结束后,通过系统自动通知厂家按网上竞价产生的平均价格刷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每款机型每隔30天至少重新竞价一次,保证协议供货机型价格每隔30天左右刷新一轮。

    协议竞价是在协议供货制度框架下,将网上竞价作为市场价格监测的一种有效手段,及时获取最新市场价格行情、防止价格虚高的具体举措。试点工作得到了中央部委用户的大力支持,京内京外的广大供应商也积极参与,取得了一定效果,试点发现部分产品网上竞价的均价(系统选择若干个较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明显低于协议供货最高限价。

    2   扩大品目范围,进一步做好协议竞价试点工作

    为做好协议竞价工作,进一步深化试点、暴露问题、总结经验、掌握规律,根据协议供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约定,经研究决定,我中心将从12月10日开始,将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小型机、网络设备、存储等产品纳入协议竞价试点范围,按照网上竞价产生的平均价格调整、刷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我中心将通过新开发的“协议竞价系统”自动将最新价格信息通知相关协议供货入围厂家,总协调人在收到短信通知以后首先要登录系统,确认已收到短信通知(点击“收到”按钮),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对我中心发送的最新竞价结果进行处理。对竞价结果处理有两种选择,一是同意调价,二是不同意调价。如果选择同意调价,则系统将以网上竞价的平均价格(或在一定区间幅度内选择)更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后续采购需求可继续通过协议供货执行;如果选择不同意调价,则系统将该产品设定为持续竞价,即后续的采购需求不再执行协议供货,转为通过网上竞价实施,一单一竞价,直到同意以网上竞价的均价刷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

    对已经通过了协议竞价验证价格、厂家按要求刷新了价格的机型,协议竞价系统将按销量自动排序,集中列示,方便采购人查找、选购。

    为验证协议竞价产生的竞价均价的合理性与可靠性,保证采集到的价格具有公信力,我中心将进行市场调查,与第三方市场调查机构、国内知名电子商务网站的价格行情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工作。

    3   做好入围机型替换工作

    为解决协议供货机型更新换代问题,方便广大京内京外中央预算单位采购到经济适用的产品,从即日起,协议供货厂家可通过系统对更新换代机型进行替换,机型总量不超过入围产品机型数量。厂家应当保证并承诺,机型替换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采购政策等制度规定,将市场畅销机型纳入协议供货范围,做到“市场可买、价格可比”,价格水平低于或与市场价格持平,不得将特配、特供机型纳入协议供货。每款替换机型在协议供货平台的销售周期不得少于三个月。我中心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同意替换的将通过系统向厂家反馈原因和理由;超过两个工作日视同同意替换。对替换机型的第一单采购实行上述协议竞价方式实施采购,通过价格验证后,方可正式纳入协议供货平台。

    对停产机型、长期没有销售记录或销量较小的机型、长期没有价格刷新的机型,将通过系统自动屏蔽协议供货价格,有用户需求时,通过网上竞价方式实施采购。

    4   有关保障措施

    为保障网上竞价的充分竞争和有序竞争,通过竞价平台监测到市场合理低价,防止厂家以“特配机型”操控价格,在竞价时将试行屏蔽机型型号,全面满足或优于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的产品均可参与竞价;对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将不限于本品牌的协议供货商和代理商。对厂家操控价格、控制货源、限制供应商参与协议竞价的行为将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打击,直至取消协议供货资格。

    为防止个别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竞争,影响通过竞价监测市场价格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保证原厂正品和标准服务,承诺可以以竞价价格连续供货;对于厂家发现低于批发价参与竞价的产品,厂家应当承诺回购。对于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恶意低价、不诚信履约等行为,将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打击。通过上述措施,保障竞价的有序竞争和竞价工作的严肃性。
    公告最后强调:协议竞价试点工作是我中心完善协议供货制度的重要举措,期望得到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大力支持。我中心将组织召开采购人和供应商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听取对改进协议竞价工作的具体意见。对于试点过程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希望各采购人和供应商关注采购中心这一协议竞价试点工作,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使供应商竞价更有序,使各方利益都得到保障而共同努力。■

    2012年12月10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出了重要公告《关于全面开展协议竞价试点和机型替换有关工作》。本刊记者了解到此公告主要是为解决协议供货部分产品型号存在的价格虚高问题,建立协议供货产品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