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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竞争性谈判文件吉青采2013075号
  •   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项目编号:吉青采2013075号   
      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项目编号:吉青采2013075号
      
      采购人:青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机构: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第一章竞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青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就青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UPS不间断电源系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竞标人前来参加竞标。
      
      一、竞标内容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一套(含ups主机,外接电池,安装配件等)。具体数量规格见招标设备要求。
      
      二、为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竞标人谈判资格要求如下:
      
      1.竞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注册资金不少于(含)100万;
      
      5.竞标人开标时需提供UPS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作为竞标文件的一部份。
      
      三、竞标人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的携带身份证原件
      
      (3)竞标人报名时需提供UPS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四、相关事项:
      
      1、谈判文件招标时间: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12日,获取文件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jxzfcg.gov.cnhttp://218.64.81.5/zfcg)。
      
      2、投送竞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竞标地点: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林业局6楼)
      
      3、谈判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4、谈判地点: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林业局6楼)
      
      5、有关规定:超过谈判截止时间送达、不按规定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1、地址: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林业局6楼)
      
      2、电话:(0796)8203626
      
      3、传真:(0796)8203423
      
      4、联系人:赖女士
      
      第二章竞标须知一、竞标文件
      
      (一)竞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竞标邀请(2)竞标须知
      
      (3)竞标设备要求(4)竞标人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5)竞标文件要求
      
      竞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竞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竞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竞标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竞标。
      
      二、竞标文件的编制
      
      (一)编制要求
      
      1.竞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2.竞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竞标人必须保证竞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竞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4.竞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竞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
      
      5.竞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竞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竞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6.竞标文件及资料无论竞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二)文件构成
      
      竞标人编制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竞标文件封面(2)竞标文件目录
      
      (3)竞标承诺函(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开标一览表(6)竞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7)技术规格响应表
      
      (8)竞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明材料、竞标货物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材料及竞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三)竞标报价
      
      1.竞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2.竞标人应按照“招标设备要求”的供货内容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竞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3.竞标人应按竞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此表除在标书中提供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开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信封内,竞标时单独递交,在开标大会上供唱标使用。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竞标。
      
      4.《竞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竞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竞标人提交的报价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6.竞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四)竞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竞标人应编制竞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竞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竞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竞标文件的正本需用A4纸打印成册,正本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3.竞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三、竞标文件的递交
      
      (一)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竞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竞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明竞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
      
      2.每一密封条注明“于(开标日期)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竞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竞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政府采购中心对误竞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二)迟交的竞标文件
      
      政府采购中心拒绝竞标截止期后递交的竞标文件。
      
      四、废标条款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人不足3家的;
      
      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谈判竞标文件与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竞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竞标保证金:
      
      (1)竞标前提交竞标保证金(现金)金额为:¥5000(大写:伍仟元整)以现金方式在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开标前,交至开标现场,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竞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A、竞标人在谈判截止日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谈判文件。
      
      B、竞标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协议(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协议)。
      
      (3)未成交人的竞标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当场退还。
      
      (4)成交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谈判程序:
      
      (一)第一轮谈判
      
      谈判小组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二)谈判文件修正
      
      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三)第二轮谈判
      
      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谈判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按(四)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按(二)谈判文件修正的要求,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谈判。第三轮谈判为最终的谈判。
      
      (四)最终报价
      
      最终的谈判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作最终报价,密封后递交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按评审标准,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形成谈判报告。
      
      七、付款方式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设备正常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八、评定成交标准
      
      评审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为依据,凡全部满足最终报价、技术内容、售后服务等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并以提出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标报价相同时,则让报价相同的竞标人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价,并以提出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
      
      1.货物交付时间和地点: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签订合同,七个工作日按合同要求完成送货上门安装。(安装地点:青原区行政中心大楼南楼306室)。
      
      九、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另定中标者,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十、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始至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人在http://www.jxzfcg.gov.cnhttp://218.64.81.5/zfcg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文件,例如对标书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定,招标人有权在评标时向投标人询标,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义务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答疑和澄清,否则,招标人有权视其为弃标处理。
      
      十二、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2013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否则我中心有权不予回应。
      
      十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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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项目编号:吉青采2013075号